曾经,身份证丢了只是一件麻烦事,出行、办事处处受阻。
后来,身份证丢了不但麻烦而且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再后来,可异地办理身份证了。
今年8月15日起,广东省与海南、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和浙江11省市相互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很多宝宝表示,这11个省,不包含自己的老家,白开心了一场。
但是,这次,再度迎来好消息!
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新增15省!11月1日起,将新增15省市分别是: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
这回,很多宝宝享受到了新政策的便利。
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办理范围
离开上述26省市户籍地在东莞居住、就业、就学的居民,可向居住、就学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或有效期满换领。
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居民户口簿。
2 .原居民身份证(换领时)
3 .《广东省居住证》或在东莞市就读的证明。
4.未满16周岁(含未入学儿童)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补领、换证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60周岁以上人员,无需提交《广东省居住证》。
5 .(广东·东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6 .银行借记卡或信用卡(无需复印件,缴费时使用)。
7 .现场采集指纹信息(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办理)。
办理流程
1.公安分局户政办理窗口申请
2.现场缴纳工本费或财政局指定的工行代收款网点缴纳
3.采集指纹发放领取凭证
4.凭户口簿、领取凭证领取身份证
收费标准
●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20元。
●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40元。
这些情形不能办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请人存在重户或重号问题;
3.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
4.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5.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以及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温馨提示
由于青海、四川、吉林、黑龙江、辽宁部分地区,因使用少数民族双语居民身份证,暂不开通这些地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系统能自动识别这些地区,不能进行异地受理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