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莞装修网了解,《规则》指出,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将根据单位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将违法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档次,并细化了相应的处罚基准。
其中,单位逾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违规行为存续在3个月内,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50人以下,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如果单位在《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可不予处罚。但未完成整改,公积金中心将对其处以1万元行政处罚。
另外,单位违规行为存续期间在6个月或以上,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人数在100人或以上,其违法程度则可达到“严重”档次,其中,存续期间在2年或以上,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达500人或以上,可视为特别严重违法行为,公积金中心将对违规单位处以5万元罚款的处罚。
来源:东莞时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