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或改造的项目,在项目使用维修资金管理方面,还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和东莞装修网来看看吧!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对于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或改造的项目,在项目使用维修资金管理方面,还应当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1.维修和更新、改造后的项目,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由施工单位对维修和更新、改造部位承担保修责任。
2.除了发生危及房屋、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凡未按规定履行申请程序而先行维修的,维修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3.房管部门发现物业小区的电梯备用金使用存在可能损害业主权益的情况,可以暂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4.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冒用业主签名等方式进行投票,或者有关单位、个人冒用业主、业委会委员签名来完成维修资金申请资料提交房管部门的,所发生的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物业服务企业有此行为的,除上述应承担的费用责任外,一并记入相关诚信档案。
个案解读
据东莞装修网了解,某小区某住宅楼A单元的室外供水管道出现管道爆裂,导致住宅楼经常出现停水状况,经物业服务企业按程序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爆裂的供水管道进行了更换,在合同约定保修期内,供水管因质量缺陷再次出现爆裂,由于供水管道的使用年限还处于保修期限内,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应由本次维修施工单位对爆裂的供水管道承担保修责任。
又如,A单元顶层住户的天花板出现漏水现象,经查是住宅楼屋面防水隔热层出现裂缝渗水,该住宅楼的使用年限已超过保修期,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履行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制定方案、征求业主意见等,擅自组织施工单位对屋面进行防水隔热层修复,对于这种情况,维修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承担。同样的,如果A单元顶层业主求快避开申请程序,自行找施工单位先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该业主承担。还有一种情况,屋面防水保温层在进行维修后质量不达标,依然有渗水现象,但在进行验收结算的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未通知相关业主代表参加验收,直接采取冒用业主签名的方式完成验收报告并提交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拨付维修资金,在拨付环节被房管部门审核不通过,物业服务企业需承担此次维修的费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