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万余元的设备被装修方搬走
陈女士来自湖北,今年年初,经和老公商议后,她来到厚街三屯鸿运综合广场招商中心租了间商铺,准备经营汉堡包等食品生意。5月份时,她在处理完老家的事后,着手商铺装修事宜。在此过程中,她的一位姓栗的朋友表示,其老公的一个朋友谢某做装修生意,做了好多年,口碑不错。于是,陈女士接受栗某的建议,并给了她2.4万元,委托其负责装修事宜,双方约定装修完后,再付1万元。
5月24日,陈女士购买的、一套专门用于生产汉堡包的设备到货,因为店面正在装修,她便考虑暂时将设备放在招商中心的一间空铺里,等装修完后,再搬回店里去。
“我们去放设备时,管理处的梁主管是同意了的,还问我放多久,我说十几二十天,他说没问题,还说招商中心有保安24小时值班。”陈女士回忆。就这样,她将那台设备先存放在招商中心那间空置的商铺中。之后,由于老家有事,她就先回去了。
然而,等陈女士6月19日办完事回来,却发现,不仅店铺没装修好,那台价值7万元的设备也于此前5天被装修的谢某搬走了。
装修方称装修介绍人欠他的钱
陈女士找到管理处梁主管,对方还以为是她要求搬的,所以,并不清楚去向。
陈女士随后向厚街三屯派出所报警,警方称,这件事并非抢劫,也不是盗窃,不予立案。
负责装修的谢某为何搬走设备?陈女士说,“谢某说我朋友栗某的老公差他钱。但这是他们之间的纠纷,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昨日,记者试图找栗某和谢某了解情况,但两人均无法联系。
据鸿运综合广场招商中心接待处一名朱姓负责人证实,陈女士之前确与该中心存在租赁关系,但因其已欠下租金、管理费等多达数万元,根据合作协议,6月11日,双方已解除合同。
至于招商中心是否对陈女士的设备存在监管过失,上述负责人称,中心只是临时提供一个地方供商户们存放物品,并不能保证物品安全,且没有保管的义务。“如果真要寄存,也应该是铺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物业备案,再进行保管。”这位负责人说。
“当初,他们是和陈女士一起来的,搬东西时,我自然以为是陈女士授意的,所以没有过问。”梁主管也表示自己没有责任。
目前,无奈的陈女士,只好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