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装修网获悉,明年起,东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月缴存额将提升1055.04元,达到6573.84元。12月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发布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公布了东莞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通知》显示,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391元,比2017年度的22995元,提升了4396元;下限保持不变,仍为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1510元。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都会适时调整并公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并且每年只能调整一次。各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时间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按照《缴存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12%。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东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月缴存额将可达到6573.84元,比2017年的最高月缴存额增加1055.04元。
延伸阅读:常见问题
一、缴存基数调整怎么办理?
答:办理条件:需调整缴存基数的单位应当汇缴到调整月份的上一个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所需材料: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办结。
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办理方式:银行柜台办理。
办理时限: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备注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不得低于本市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
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3、单位在同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原则上只能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因政策规定需要再次调整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
二、新员工缴费基数如何定?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开户缴存或转入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职工的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三、补缴基数如何确定?
答:补缴基数依照当年的平均工资作为补缴基数。(职工的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四、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工资总额怎么确定?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开户缴存或转入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不得低于本市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职工的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12%。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1)单位应确定一种统一的单位缴存比例。(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5%-12%)可由单位自行提高,其中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五、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是怎样确定的?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开户缴存或转入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职工的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以上就是东莞装修网了解的关于东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详细情况,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快转发出去吧。
摘自:东莞阳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