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装修网了解到,近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市房产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重申将加快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并专项整治拒绝公积金贷款行为,规范我市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通知》指出,将严肃处理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对于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
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积金贷款审批
《通知》要求,进一步压缩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严格委贷业务考核,提高抵押登记效率,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不断简化手续,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要明确约定职责分工和办理时限,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同时,还要严格委贷业务考核,对受托银行存在不履行委贷协议约定事项的,扣减贷款手续费;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其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
另外,市房产管理局要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创造条件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开辟快速办理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效率,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专项整治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
《通知》指出,将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方案中要承诺不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在楼盘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书面承诺。同时,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销售行为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
另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违规行为。对于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于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开发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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